为什么阅读毛姆永不过时?
文|理想国imaginist

今年,理想国推出了中文世界首个毛姆短篇全集计划,首卷《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全新译本不久前面世。10月15日,我们邀请毛姆短篇全集译者、书评人陈以侃,与作家小宝在上海半层书店聊了聊“文青”毛姆。
毛姆究竟好在哪里?为什么阅读毛姆永不过时?离经叛道的文青形象,是毛姆的想象性分身抑或其精神内核?那些撩人心弦的故事是职业文青的终极鸡汤,还是文艺生活的不朽灯塔?
这里分享的是沪上对谈的发言精选。11月17日(周四)晚,我们还将邀请陈以侃与喜欢毛姆的朋友在线交流,详情请看文末。
1.主流文学圈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一个“黑社会”
陈以侃:
和毛姆同时代的一个法国作家有一句话我一直记得,他说:
不管是在爱情还是在阅读当中,我们永远被其他人的选择所震惊。
其实这个“其他人”也可能是过去的我们自己。
我想表达的意思概括成四个字叫——“善待前任”。其实对毛姆的阅读体验,我有一些变化和一些历史。但不管是在文学本身,还是在谈论文学的过程当中,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是你要真诚地面对你在那个时刻所能得到的感受,去描绘它分析它。

《毛姆短篇小说全集》译者、书评人 陈以侃与作家小宝
毛姆在当代的文学评论当中是缺席的,已经没有人在英文里谈论毛姆了。大家知道从现代到后现代的小说的演化里面,是对于主观、对于文字本身不稳定性的开拓。但在毛姆是没有的。他的这些短篇小说里面,不管什么样的人物出来讲故事,不管是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他从来不会记错事情,他从来不会对自己的叙述有怀疑,他的叙述永远是线性的。这是毛姆小说的写法。
因为很多我喜欢的英文评论家都不太看得上毛姆,后来毛姆读得越来越少。直到我和理想国的编辑谈论起毛姆,我又重新去读,这段时间跟毛姆耳鬓厮磨,跟他不停地对谈之后,我发现里面有一些非常有意思的地方。他让我好像穿梭时光,回到过去。那些阅读毛姆的快乐,好像一下子又非常清晰起来。
小宝:
毛姆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个作家。接触他可能是从当年学英文的时候开始的,因为毛姆的英文通常是中国人学英文的范文。从中国人的角度来看,他跟中文特别相像。他的英文是非常简洁的,正好中国文字的一个优点也是简洁性,所以毛姆作为大家学习英文入门的工具非常好。
但是,这就像陆游的诗一样,大家都觉得琅琅上口,非常好读,但是学诗,所有前辈都会给你说不要从学陆游开始学习做诗,这样会把你做俗掉的。当然这是另外一个话题。
我觉得毛姆是非常不公正地被所有的英语主流文学圈排斥在外的,因为其实所谓的“主流文学圈”是一个很虚化的概念,实际上也就是由张三李四这些人组成的。这些人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个“黑社会”。他们这个圈子里面是有投入,有产出,而且是有传承的。他们在里面说他们各种各样的谈论的题目,说他们各种各样的黑话,里面有些跟真实世界是有关系的,但有些东西也仅仅是他们行业的一种把戏或者行业的传统而已。
2.四分之三直男 四分之一同性恋
小宝:
讨论毛姆的生平对于理解毛姆是有帮助的。2009年的时候出了一本书叫《毛姆的秘密生活》,这本书之前,大家觉得毛姆这个人有同性恋倾向,但是不清楚。
一个伟大的作家或者非常杰出的作家,他必须要有变态的地方,或者起码是有病态的地方。毛姆的人生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病态的人生。非常奇怪,他的口吃不是从小有的,是进了寄宿学校以后。这种病其实是一种身心病,由于心理原因产生的疾病。《毛姆的秘密生活》出版以后,很多人开始认为,他的口吃并不仅仅是他在学校里面,因为发音不标准或者身高被人欺负,而就是因为他有同性恋倾向。

青年时代的毛姆
毛姆16岁去德国的时候,已经跟比他大十岁的男孩子有过同性恋的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同性恋并不是一个在道德上被人非议的东西——这个东西是要被朝阳群众举报的,是要吃官司的。王尔德为这事被抓进去,当然毛姆很同情,他拼命地掩盖自己的同性恋倾向,这种掩盖造成了他人生的一种病态或者一种变态。
毛姆生活中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他是当时全世界最富裕的一个作家。他在学医五年以后就弃医从文。他讲他一到文学世界,就好像鸭子浮水一样,特别自在。毛姆是个三栖作家,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和戏剧。他的戏剧大获成功,到33岁那年已经富甲天下了。
他在法国南部买了一个特别大的宅子,前前后后基本上住在那个地方。我看过一个统计,他一生中赚过了1亿美金还是1亿英镑,而且根据当时的物价,现在相当于要乘20倍。他是这么有钱的一个作家。作家全世界都一样,经济条件不是特别好的。因为毛姆有了这些钱,他的阅历也非常丰富。他是全世界最好的一个旅行文学作家,当时凡是可以旅行到达的地方,他几乎都去过了。整个东南亚和太平洋岛国,当时叫“毛姆王国”,因为除了毛姆,其他作家很少能够过去,和当地发生这些关系。

毛姆在里维埃拉费拉角闻名遐迩的玛莱斯科别墅
我们说毛姆的同性恋倾向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如果一个人没有他这么有钱,在这样的压力下,我觉得会变成一个愤青作家。毛姆的生活,一方面是这么尊贵,一方面内心又非常恐惧,形成了这样一种张力,这种张力可以非常好地转化为文学财富。他自己讲过一句非常有名的话:对一个身高5尺7寸的人和对一个6尺3寸的人,这个世界是完全不一样的。你把这个话想开一点,因为他是一个同性恋,其实异性恋或者所谓正常的人看他,和他看世界,这个世界是不一样的。
陈以侃:
其实所有小说家都有一个preoccupation,或者叫obsession,有一个纠缠他自己的东西。每个小说家写来写去,都是把纠缠他的主题化作不同的变体,然后用一种反讽的方式来处理它。但毛姆奇怪就奇怪在这里,以我对他小说的理解,我找不到和他同性恋相关的这种张力,这种关系的反弹。
刚刚宝爷也提到了同性恋在当时英国社会的状况。我大学时代最喜欢的三位作家,王尔德、毛姆、亨利·詹姆斯,三个人都是同性恋,中间也有些联系。王尔德大约在1895年被关进了监狱,这段事情对他们都有影响。毛姆知道这事之后其实害怕了一生。他过着一种流亡作家的生活,一直在国外。他的同性恋身份在他成名之后其实很多人都已经知道了,他就一直住在法国,不太敢回到英国。

同性恋在一些作家身上发生的反馈会非常明显,比如说E。 M。 福斯特,跟毛姆基本是同时代的。他在四十多岁之前出了五六本他最重要的小说,然后才开窍般的写了一本叫《莫里斯》。他其他的小说都没有什么同性恋的痕迹,只有这本书,他是光明正大地写同性恋的感受。写完这本之后,他觉得他不想写小说了,他也写不了小说,因为他不能够去触碰自己最想写的东西。他不想把这些东西掩盖掉,写一些他觉得是第二等的自己关心的事情。福斯特活到九十岁,他后面五十年都没有出重要的小说。
评论界公认《莫里斯》是福斯特写得最差的一本小说。作家把自己压抑的东西转换成一种撕扯、一种张力,他在其他的小说中表现的是一种文学的能量,但是把这种东西放在台面上之后,这种能量反而消散了。
但在毛姆的小说当中,我觉得找不到太多他好像在压抑什么,有个什么重大的秘密,替人生找出口这类的线索。
小宝:
他的同性恋倾向反映在哪里?我觉得在他小说里的那种厌女症。
一般来讲,一个像毛姆这样精于世故或者对任何事情看得都比较透彻的人,如果是异性恋,对女性总会有所保留的;他刻毒的地方可能在男的身上会写得更多一点。唯独毛姆这个作家,写女的是毫不留情。

上海 半层书店
他对男的还会有若干的理解,但是对女性有很多就是像讽刺画一样。他并不是正面表达自己有一段多么灿烂的同性恋爱情,我觉得他的爱情也未必灿烂,但是他的倾向,从他的书里面,从他对女性的厌恶可以看出来。
毛姆对具有下层品质的人会有一种宽容和同情在里面。写到下层女性的时候,他态度比较好,因为这些女的其实跟他的生活是不会发生关系的。写到跟他的生活会发生关系的女人,特别是对于装得特别厉害的人,或者真的厉害的人,他的刻薄、恶毒非常厉害。
陈以侃:
他对女性,我的感受是,王尔德说过一句话:你对那些你毫不在意的人,永远是可以保持和善的。毛姆的厌女症在他的小说里面当然非常明显,但我觉得不像宝爷对他的解读。毛姆的写作对很多人物都有一种素描化、戏剧化、漫画化的倾向。我觉得毛姆批判一个人最重要的点,还是在于他是不是一个真正的纯粹的人,还是他是一个拘束于他所接受的观念的角色。
毛姆曾说他是四分之三的直男,四分之一的同性恋。但他到晚年又说:其实我是正好相反的。他自己把这个已经扭转过来了。我觉得那四分之一也挺重要的。当一个人完全是同性恋的时候,他是一种完全压抑的情况,但毛姆其实有那四分之一的出口。给自己留了这一个出口之后,我觉得他的压力得到了一些释放。
3.二流作家的最前列?
陈以侃:
有句被认为是毛姆自己说的话叫做:“我是二流作家的最前列。”这句话引用得非常多。但其实毛姆本人并没有说过。这句话的重点在哪?为什么他们认为他说过?当别人说毛姆说过这句话的时候,读者是认同的,因为它印证了大家对毛姆小说的印象。毛姆对那些真正的艺术家,他认为的纯粹的艺术家有一种景仰之情,但他觉得自己不是那样的。
毛姆的小说里永远有这样的一种对峙的关系。里面会有一个角色很像毛姆本人,他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匠人,可以不停产出像样的艺术品,来换取他在尘世当中安身立命。但是往往有另外一个人,他可以抛弃这一切,他可以追求自己的诗和远方,追求自己想要的艺术。
小宝:
毛泽东当年给江青写封信,他讲: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我这个人也是个猴子,但我身上也有虎气。就借用这个比喻:我觉得毛姆身上也有“虎气”和“猴气”。“猴气”的地方就是文青的地方,“虎气”的地方是他的一种世俗性,或者世故智慧的方面。这个体现在他创作的不同体裁上。
毛姆写长篇小说的时候就是个文青,所有的文青都是极力想靠近所谓文学主流所认可的文学标准。他自己最后也觉得无力达到这个标准。他讲,我就是为了写作而写作,写作是种内心的要求。
《人性的枷锁》是他写得最好的一部长篇小说。他的长篇有各种各样的写法,但从一般意义上来讲,真的就是一个二流作家的作品,达不到一流的标准。在长篇小说里面,他的偏激的态度是不明显的,他有克制,他知道主流文学圈喜欢的东西,所以极力想往上靠。毛姆认为他自己做文学是有很多缺点的,他自己总结过四点:缺乏想象力,没有抒情品质,词汇量少,不能老练地使用各种隐喻。
我觉得关键的弱点,是他根本不是纯粹的文学人。他身上的“虎气”的这方面,世俗智慧这方面,完全体现在短篇小说里。因为当时短篇是不入文学殿堂的。他写短篇小说完全是无拘无束,没有任何顾虑,他也没想到在换钱以外,拿短篇小说去争取文学荣誉。

毛姆在玛莱斯科别墅的办公室,1939年
有人曾经分析毛姆的一个人物,用了三个形容词,我觉得用在他自己身上也非常合适。第一个叫gentlemanly,就是非常绅士,非常优雅的;sophisticated,就是非常老道的;aloof,非常冷漠。他是一个非常优雅、老道、冷漠的人性观察者。他的短篇小说里面写人性的部分你去看,里面最精彩的部分都是牵涉人性的。他写到人性,都是用非常精彩的故事、人物来体现,他不说教。
我稍微讲得重一点:毛姆的长篇小说只有文学史的意义,已经没有文学阅读的意义。我讲一个简单的阅读的东西:现在读毛姆长篇的人肯定远远少于读他短篇的人,他的短篇还是有生命力的,而且再过几代人也会有非常多的读者,就是因为他在短篇小说里对人性的刻画和揭露,那种表现力,非常厉害。现在科技再进步,人性的那种局限,人性的束缚还是没有很大的改变。我觉得如果他能够以写短篇那种无所顾忌的心情去写长篇,他可能长篇会更好。
当然,我讲的“二流”是毛姆口中的二流。他这个二流也是我们现在达不到的那个水准。
陈以侃:
我还是再为毛姆稍微申辩两句。我用毛姆自己的话来说。宝爷刚刚提到毛姆说自己有四个局限,其实他后面还接着几点,欲扬先抑,我有不足之处,但我好在哪里?我观察东西非常仔细,我能把看到的东西都记下来。还有一个优点,是我能把观察到的这些印象表达出来。在这些小说当中这两点大家的感受也非常明显。

宝爷说他的确是个二流作家,我一开始想表达的意思是,为什么我们要读二流作家,为什么说毛姆永不过时?为什么大家今天还会来这里?他的阅读的乐趣在哪?我在翻译当中,基本上翻了每个故事我会找个人说一下,我觉得非常有趣。他的乐趣在哪?就是格雷厄姆·格林他说:我们读毛姆不是为了他的文笔,不是为了他的氛围,不是为了他的角色,而是一种轶闻本身的力量。
这个时候所谓八卦的力量,轶事的力量,其实就是我们人性本身的好奇心。毛姆在学医的时候,解剖课上老师教给他说,人总是有些不正常的,这个不正常是正常的。毛姆把它化为了自己文学上的理解,对人性的理解,就是每个人在私下里或者在某一个角度,在某一个情景下,会表现出一些不正常,毛姆对这些是同情的。当我们在社交媒体上追索八卦的时候,其实我们就是在追索我们人性本身的好奇心,毛姆所谓的永恒之处应该就在这里。
小宝:
毛姆后来写过很多读书笔记,写到莫泊桑时他就讲,莫泊桑的好处是只写这个人做什么,他从来不问他为什么做什么,他的内心在想什么东西。短篇小说就是通过一个人的外部生活来表现他的内部活动。内心想什么,老实讲是永远分析不清楚的。
第二个优点,就是陈以侃刚才讲的,他所有的故事都可以在餐桌上讲给别人听。哪怕你的叙述能力不是很好,哪怕你讲得结结巴巴,但是把《羊脂球》的故事告诉任何人,大家都会听得津津有味。毛姆这方面是在继承莫泊桑的传统。
我再强调一下:毛姆是二流作家,我讲的是他的长篇小说;作为短篇小说家,他肯定是一个伟大的作家,超一流的作家。他这本书里面,哪怕你并不想要了解他的文学史地位,你也不想对文学有什么要求,你就看故事,里面的故事,不能说篇篇精彩,但大部分都是非常精彩的。
4.“翻译”或者“翻意”
小宝:
我跟陈以侃关于毛姆有很多看法上的分歧,但他真是毛姆不可多得的译者。我也读过好多毛姆的译本,他的翻译,明显地在主观意图上都在追随毛姆的写作风格,这一点非常不容易。
他的译本我看到以后,我是有一种对读的冲动的,就是拿英文和中文进行比较来读。我比较了一部分,在里面真正能够抓到的硬伤寥寥可数。有一个是在《表象与真相》里面,写男主人公的老婆给他生了儿子,那个儿子非常厉害,“跳舞不输面首”,我觉得这个笔是滑的,因为gigolo是舞男的意思,在英国的传统里面没有“面首”这一说。
我看了这么多,以非常苛刻的眼光来挑他的毛病,挑不出什么毛病。毛姆的很多句子,你刚看到的时候觉得非常顺,你觉得翻中文应该是非常容易的,但是突然非常顺的句子里面会出现一个你很难准确地翻译,又跟前面风格保持一致的句子。我看过好多,我觉得他都处理得非常棒。
陈以侃:
其实在我认真学英文,会读毛姆之前,就跟着宝爷学翻译了。《别拿畜生不当人》最后有宝爷翻译的一篇伍迪·艾伦。译文前面宝爷写的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他喜欢的翻译叫做“翻意”,意思的意。这个一直到现在也是我的一个标准,就是翻译传达的,是原文的作者在原文中想要传达的意境。
►短篇全集第一卷,比较推崇哪几篇故事?
小宝:
我推荐三篇。一个《雨》大家去看,是他的经典,电影就改编过三次。另一篇叫做《全懂先生》,当年我们学英语的时候,译成《万事通先生》,我觉得“全懂”翻得比“万事通”要好。它是一个非常标准精致的短篇小说。还有一篇是《午餐》,是一种剪影式的、漫画式的描写。这几篇,我觉得真的是连赘字赘句都没有,结构是非常完整的小说。

毛姆的经典短篇《雨》,电影改编过三次
陈以侃:
翻译跟阅读还不太一样,你贴得非常近,而且跟每一段话待的时间特别长。这就跟恋爱和婚姻的关系差不多。当你跟一个人待的时间特别长,他的优点和缺点都会非常明显。这些短篇里面很多的优点,就是我们之前提到的毛姆引人入胜的地方,突然让你非常高兴的地方,你会感受得很清楚;那么毛姆的缺陷,他的不足之处,作为译者你也会体会得深一些。
因为毛姆的短篇还有一个特点,它的平均质量非常高,没有特别短板的。大家随手挑一篇的话,读到最后一页你都会觉得没有浪费时间。还有一点很明显:你只要给他半页的时间,读上半页你就已经进入那个故事了,不想离开了,大家可以自己去尝试。
►毛姆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如何?中国的文学史传统里面,有哪个作家跟毛姆类似?
小宝:
对文学史我不感兴趣,也不研究,但我可以讲一个事实:毛姆这一辈子,当时“布卢姆斯伯里”那个小团伙没人看得上他;到他身后,他特别喜欢的那些文艺批评家绝对是以读毛姆为耻,不以读毛姆为荣的。所以毛姆非常纠结,因为他自己来往的都是权贵,也是最厉害的人,跟他私交很好的作家也很多,有些作家也讲过他的好话,但是在整个批评系统里面不是这样。
这有点像什么,就像中国所谓研究文学的人是从来不研究金庸的。金庸在他们眼里好像完全不值一提。其实金庸远远比他们要研究的各种人加起来都要高很多。
陈以侃:
“布卢姆斯伯里”代表着现代小说的一个流向,大家知道有伍尔夫和E。 M。 福斯特。伍尔夫说我们要尽量少写“外”和“异”,朝内心去。但毛姆是走向外面的世界,去收集那些故事。所以非常好理解,他为什么会被这个“黑社会”排斥。在小说的传统里面,你去改进发展这个传统,会受到推崇,你背道而驰的话就会受到摒弃。但我觉得阅读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的。
所以我说的那句话叫做:任何时刻的心动都不容易,不要怠慢它。你读金庸的时候,难道你感受到的那些激动是虚幻的吗?不是他的文字所造就的吗?如果这些激动可以用数值去衡量的话,难道不是文学的力量吗?读毛姆也是这样。为什么毛姆永不过时?他能给你的感动,其实跟他当时是全世界最有名、最有钱的作家的时候所能给你的感动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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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交流预告]
和书评人、译者陈以侃
聊聊关于毛姆的一切
时间:2016年11月17日晚19: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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