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散了吧,"穿山甲公子"或许没你想象的那么玄乎
文|乔志峰评论
都散了吧,“穿山甲公子”或许没你想象的那么玄乎

一个名为Ah_cal的网友发微博晒图称“(广西)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在办公室煮穿山甲吃,第一次吃,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爱上这野味了”。记者看到,男子不但晒出了在广西受到官员招待、媒体报道,还有在长春受到省委书记、省长等的接待。该男子被网友戏称为“穿山甲公子”。在受到大量质疑之后,该男子已将微博删除,仅留下一句“散了”,过一会儿后,删得只剩一个句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宣传部回应此事称,正在核实,会向社会发布进展。法晚记者获悉,此事已经引起国家林业局关注。(法制晚报)
两年前的微博突然被扒出来,一夜之间就成了2017年的第一个大网红,这位“穿山甲公子”不简单。网友包括媒体都在好奇,“穿山甲公子”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陪他吃穿山甲的官员到底是谁?此举是否涉嫌大吃大喝、违反“八项规定”,甚至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有人称其是“男版郭美美”,有媒体刊文称“官员宴请吃穿山甲,是香港寄给纪委的举报信”。

目前,综合各方信息,比较多的意见倾向于:该公子可能是港商富二代,来大陆参加的是商贸考察活动。如果上述信息属实,那么正如他在微博上留下的那句话——大家都“散了”吧,“穿山甲公子”或许没你想象的那么玄乎,他本人以及涉事官员都不会有什么事情。
先说吃穿山甲。穿山甲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早在1995年,穿山甲在中国就已经“商业性灭绝”。而目前,国内几乎没有养殖穿山甲成功的先例,所以市场上的穿山甲多为走私。吃野生穿山甲,肯定是违法行为。可是,从“穿山甲公子”晒的图来看,只是一盆已经炖好的肉块,并无宰杀穿山甲的过程。有人说这盆肉看起来像是羊蝎子,我第一眼觉得跟兔肉、狗肉也有几分相似。现在是法治社会,什么都要讲证据。单凭一张照片显然无法判断吃的到底是什么。说不定,人家吃的只是兔肉而已,是口音问题才让“穿山甲公子”产生了误会。甚至,“穿山甲公子”明知吃的是兔肉,却为了炫耀而谎称系穿山甲。顶多是虚荣心作祟,多大点事儿呀。

再说官员陪吃。现在,各地都禁止大吃大喝,并严格禁酒。可不知道大伙儿发现了没有,一些地方的相关规定其实是留有余地的。比如,某地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遵照执行。其中规定: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请注意,里边有“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的表述,也就是说,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是不受规定约束的。《法制晚报》记者根据“穿山甲公子”微博照片上的信息,查阅了多期文汇报,最终发现,2015年7月15日A17版和该网友所发照片一致。报道内容为企业家考察团抵达广西南宁市,展开“投资广西 走向东盟——2015香港企业广西行”考察活动。假如真是招商引资活动,假如广西当地的相关规定也“留有后门”,别说宴请了,就是大吃大喝也不仅没错、反倒有功——为了给当地吸引投资、发展经济,官员们陪吃陪喝付出了多少艰辛和努力啊!

最后说说几个备受质疑的细节。一是跟大领导合影。这其实没啥,重要活动的现场,往往有好多人,领导也分辨不出谁是啥身份,有人要求合个影完全正常。当领导的,平易近人嘛,要跟群众打成一片嘛;二是照片上所谓的XX专用酒一类。实际上,那些看起来包装很豪华、吹得也很牛的酒类,大多数都是拉大旗作虎皮唬人的,有的还是假酒,值不了几个钱。拿这种酒招待客人,恰恰体现了当地勤俭节约的意识啊。

但不管怎么说,事情毕竟闹得比较大,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有些教训必须认真吸取。再有类似活动,特别是吃喝的时候,一定要提醒大家都不要拍照。发微博、微信啥的也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不能随意为之。我们提倡的是闷声发大财的科学发财观,以及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低调,一定要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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