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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青岛大虾”成为青岛的“负标签”

文|乔志峰评论

别让“青岛大虾”成为青岛的“负标签”

乔志峰

青岛再现天价虾!结账时70元/斤秒变368元/斤。近日,有网友发布微博称,其在青岛市崂山区一家名为“渔港水产海鲜餐厅”的饭店吃饭,原先被告知的70元/斤的龙虾到结账时价格变为368元/斤。目前,涉事餐厅已联系网友退款并停业整顿。@崂山发布 通报称:28日下午,区消费整治办公室会同市场监管、商务、物价、食药等部门进一步对该店进行了联合检查,目前该店已停业整顿,崂山区消费整治办公室将继续加强消费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7月28日澎湃新闻)

每一次欺诈宰客事件的发生,都会重创当地形象,进而引发市场的连锁反应,给餐饮乃至整个旅游产业带来难以预估的损失。2015年,38元一只的“青岛天价虾”事件不断发酵,成为中国消费领域最典型的负面案例之一。提到消费宰客,很多人都会举“青岛大虾”的例子;提起青岛,很多人也都会想起“青岛大虾”。其影响范畴甚至还超出了青岛,带累了“好客山东”的美誉度。青岛乃至山东耗费无数人力、物力、财力煞费苦心打造的美好形象,就这么被几只大虾给黑得一塌糊涂,令人扼腕叹息。

当年“青岛大虾”事件发生后,青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规范市场,付出了极大代价,方才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元气。按理说,殷鉴不远、痛定思痛,不管是商家还是监管部门,都应当将此事烙印心中,绝不能重蹈覆辙。没想到,两年刚过,坑人“青岛大虾”便重出江湖了。毫无意外地,丑闻再次在网络上刷屏,已经逐渐淡出人们视线的“青岛大虾”再次被无数人提及,感叹当地真是“不长记性”。由此产生的叠加效应,不说让青岛两年来付出的管理努力和整改效果付诸东流,起码会大打折扣。“好了伤疤忘了疼”,不知道这次风波引发的冲击波,又需要多少时间和努力来进行弥合。

类似的“天价宰客”丑陋现象,其实并非只有青岛一地存在,其他一些地方也出现过“天价鱼”等事件。跟很多消费领域的痼疾一样,“天价”问题的形成并非一天两天,想彻底解决当然更非一天两天就可以奏效。这当中说不定会有反复,甚至会有反弹。毕竟,对某些商家而言,肯定试图将暴利进行到底。而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可能也会出于部门或个人的私利,或者是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继续罔顾消费者利益,跟无良商家穿一条裤子甚至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相对而言,监管放水才是最可怕的,也是“天价”痼疾久治不愈的根本原因。

此次“天价大虾”事件发生后,青岛的监管部门反应尚算迅速,涉事餐厅已联系网友退款并停业整顿。这得益于其专业机构“消费整治办公室”的专业性和高效率。但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事后工作效率再高、态度再坚决,也难以完全挽回不良影响。并且,涉事消费者表示:“是被出租车司机骗到饭店吃饭,路上说大龙虾怎么怎么好,也不贵,70块钱一斤,到店点了后最后付款告知368一斤。对方怕我们打物价局电话说是让在他们预留的一个结算单上面签字,围过来了两个人。这时候为了不生事,签字结账赶紧走人。”出租车司机跟黑店沆瀣一气,乃是相关领域的惯常伎俩。这样的“黑色产业链”的存在,说明类似现象并非个别。如果说此前监管不存在漏洞和盲区,肯定说不过去。

而“围过来了两个人”的场景,更让人不寒而栗。黑店采取暴力手段,已经严重威胁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不仅是消费问题那么简单,已然涉嫌违法,不能够仅仅退款并停业整顿便可蒙混过关。而涉事店家是否涉黑,或者是否有专门的黑恶势力为此类商家提供保护,都需要正视、彻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谁出事查谁,而不去深挖背后的根子,肯定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反对给人和地域贴标签的做法,但如果大虾事件反复重演,“青岛大虾”这个标签青岛短期内恐怕很难摆脱。不让“青岛大虾”成为青岛的“负标签”,需要拿出刮骨疗毒的决心和依法管理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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