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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纪委干部“水源地裸泳小便”不能止于谴责

文|乔志峰评论

对纪委干部“水源地裸泳小便”不能止于谴责

乔志峰

十余名男子在饮用水源地裸泳小便,一人系纪委人员。位于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梅山村的梅山水库,是省政府划定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作为惠安县的储备饮用水源地,水库严禁从事旅游、游泳等可能造成污染的活动。然而,这样一个水库,如今竟然成了游泳爱好者的“天堂”。近日,更是有网友发帖称,惠安县一名科级干部林某枫,常年组织一群人在惠安梅山水库裸泳、洗澡,甚至还有人在水库小便,该水库是饮用水源地,裸泳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同时,水库也是许多村民劳作的必经之处,在光天化日下赤身裸体,实在有伤风化。(3月28日海峡都市报)

裸泳小便原本便属不文明行为,而此类的行为出现在水源地,更是让以此为饮用水水源的众多人口情何以堪!对此当然应给予谴责,但不能止于谴责,还要反思——既然这里是水源地,既然严禁任何人从事造成污染的活动,为何相关规定却形同虚设,裸泳者络绎不绝、明目张胆?水库管理肯定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对包括纪委人员在内的裸泳者,必须采取一些处罚措施,否则问题难免会屡禁不止。

实际上,水库并非露天游泳场,不管是水深还是水质,都难以符合正规游泳场的要求,更别说配备专业救生设施和救生人员了。禁止在水库游泳,不仅是为了保护环境和水质,对游泳爱好者的安全和健康也是一种呵护。

事情还有另一面。我们也要看到,爱好游泳的人有不少,而随着夏季的到来,露天游泳场无疑颇受欢迎。不管是从人性化管理、满足游泳爱好者需求的角度,还是从“疏不如堵”的管理智慧来看,单靠加大管理力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严管重罚”)恐怕也难以完全杜绝水源地裸泳,甚至还容易招来惰政、懒政的质疑。在其他地方建起正规的露天游泳场、给老百姓一个能够痛快游泳的地方,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多赢之道。

当然,露天游泳场并非说建就能建,必然会面临诸多实际问题,或许还会遭遇某些困难掣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他地方是如何做的、有哪些经验可供借鉴呢?略加梳理可知,其一,将露天游泳场与“全民健身”相结合。例如安徽亳州,将露天游泳场纳入“15分钟健身圈”锻炼设施和场所之列,得到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其二,赋予露天游泳场以公益属性。例如海南儋州,游泳场从启用之日起为城区内各中小学校近12万名学生进行游泳课全免费培训,每个学生每个学期不低于10课时;其三,将游泳场与其他公共服务整合在一起。例如广州佛山,露天游泳场免费对办卡市民开放,还推出“佛山新城一卡通”,该卡具有会员积分、游泳、停车、游园自行车等业务功能,16岁以上市民只需凭有效身份证即可办理。如果各地也建起更多类似的场所,游泳爱好者就不会去水源地扎堆儿了,由此带来的管理难题和尴尬局面也将迎刃而解。

建露天游泳场,最大的难题是选址。那么,是否可以将建露天游泳场与水体治理和环保事业结合起来,一方面还市民蓝天碧水,一方面给市民增加游泳、锻炼的地方呢?相信只要“发动群众”,大家能够推荐不少备选的地方。

微信公众号“乔志峰评论”(qiaozhifeng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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