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军建议建全民DNA数据库,真不靠谱
文|周蓬安的公众号
“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着大量拐卖儿童的现象,据统计,每年我国约有20万儿童遭拐卖,而能找回来的只占其中的0.1%。”全国政协委员、央视著名主持人朱军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他建议,在现有“打拐”DNA数据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创建包括新生儿和广大儿童在内的全民DNA数据库,并实现全国联网。(3月14日《中国青年网》)

这是媒体报道朱军今年“两会”上的第二个提案。但看到朱军在人民大会堂前手持写有“责任”两字的图片,真是把我给逗乐了。笔者此前曾多次就如何撰写社情民意、提案、建议与民主党派成员、政协委员进行过交流,我每次都会特别强调“可操作性”是社情民意、提案、建议的灵魂。可朱军今年所提的几个建议,真的有“可操作性”吗?

先来看看朱军提交的《幼儿园热衷过“洋节”之风该刹刹了》。笔者以为,该话题本身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他提出“应抵制用‘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的思想来变相实施传播西方思想文化的不良行为”就显得毫无现代法制意识了,朱军至少忘了这句话还有下句,即“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与全国政协委员身份极不相称。如此推崇“人治”,还堂而皇之地拿出来“晒”,恐怕是“醉”了。
就建立全民DNA数据库这个建议,其“可操作性”实在是太差,笔者甚至可以将其称为“不靠谱提案”,理由有三:

一是建立全民DNA数据库,社会成本过高。网上搜索发现,一般DNA亲子鉴定的费用都在千元以上。即使收取对半价格,14亿人的DNA亲子鉴定也需要7000亿元,这个费用由谁来承担?而且按照目前的鉴定能力,需要多少年才能实现这个计划?当然,我们国家可以用“大跃进”的方式在短期大量增加DNA鉴定设备和专业人员,但这一轮鉴定工作结束后,这些设备和人员怎么办?
此外,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全民DNA数据库,你知道必须有多大的计算能力才能保障运行顺畅吗?
二是建立全民DNA数据库,个人隐私若被泄漏后果很严重。中国个人信息泄漏问题一直很严重,似乎也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而建立全民DNA数据库,个人核心隐私如何保护,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因为DNA信息中据说可以解读出个人包括性格、体貌、爱好、潜力、疾病风险等诸多元素,那么一旦个人DNA信息遭泄露或者被不当利用,后果将不堪设想。此外,全面化的DNA鉴定,必然导致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比如在一个原本相当和睦的家庭里,通过全民DNA数据库的自然、简单比对,却发现两代人之间存在“非亲生关系”,这个家庭必然从此不再安宁,原本在感情上真实存在的“父子关系”、“母子关系”,极有可能被极度仇恨所替代,甚至因仇恨而发生家庭惨案,一轮离婚大潮也在所难免。而DNA信息被窃取后一旦被用于克隆或重组,更会颠覆现有婚姻家庭秩序,给人类带来伦理危机。
三是建立全民DNA数据库,“色官”们不答应。中国贪官的另一个共同爱好,就是贪色。中纪委、中央组织部第二巡视组组长、原中纪委常委祁培文曾经公开披露,在中纪委查处的大案中,95%以上都有女人的问题。笔者曾调侃,剩下的不到5%贪官中,有不少本身就是女性,而女性贪官包养“二爷”的其实也不少,有的还“上下通吃”。而这些包养“二奶”、“二爷”的贪官中,也有不少生下“私生子”。如果建立全民DNA数据库,他们的丑行就要暴露。而依据“色官绝大多数是贪官”这个铁律,他们就只能“蹲大牢”了。因此,“色官”们一定会拼命阻止建立全民DNA数据库。

在笔者看来,通过建立全民DNA数据库来避免“拐卖儿童”案件的发生,是将简单问题复杂化了。其实有较建立全民DNA数据库更为简单的手段,那就是全面登记婴幼儿指纹信息。

笔者几年前在《为防止拐卖,呼吁全面登记婴幼儿指纹信息》一文中就曾分析,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婴幼儿,买家将无法为孩子“上户口”,因此失去买婴幼儿的动力;即使偏僻山区没有“上户口”的观念,但孩子长大后也很容易通过指纹信息认祖归宗,买方了解这一信息后,也绝不愿意做“冤大头”。此外,婴幼儿在公安机关登记指纹信息后,如果发生丢失,也更容易被找回。因此,对登记指纹信息的好处只要宣传到位,家长肯定会积极主动去公安机关登记孩子的指纹信息。而采集婴幼儿指纹信息,在现有法理上也没有任何障碍。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规定的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就包括指纹信息。该法同时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作者:周蓬安
十一届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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