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得了玩具枪摆摊大妈,却管不了私藏真枪官人?
文|杨耕身

“官人”爱枪
攀Z花枪声响过之后,人们要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国土局陈局长忠恕的枪支来自何处。但截至目前,并没有更多的消息。
官员私藏枪支的问题,媒体关注并不多。但检索发现,由官员亲自开枪杀人的事件,以及落马后被公布私藏枪支的案件,并非没有。
如云南省交通厅原厅长杨光成,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连子恒,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广西司法厅原副厅长梁振林,在受审时都曾爆出私藏枪支。
其中连子恒非法持有三门峡市原煤炭局局长雷建国所送枪支10支及800余发子弹,赵黎平不但拥有两把手枪,而且亲自枪杀情妇。
还有一些官员对打猎情有独钟。新疆塔城市委原副书记吕笃功曾携带81-1式自动步枪,在打猎时将一对夫妇当成猎物,致致一死一伤。湖南衡阳市肖卫东也在狩猎时误杀一名村民。
要不是拔出萝卜带出泥,顺便被查出私藏枪支,要不就是闹出了人命才发现私藏枪支。这些官员曾经以怎样的心态把玩枪支?在历年的收缴枪支行动中,又为什么均遭漏网?

连子恒的私人军火
不许百姓点灯
管不了私藏真枪实弹的官,还判不了天津“气球摊”大妈赵春华的?
据悉,除了赵春华,2016年10月12日晚上,同在“天津之眼”摩天轮附近摆气球射击摊的还有9个摊点的12人被警方带走。赵春华是第一个一审被判刑的,其余12人,有8人被取保候审,4人依然被羁押,案子尚未开审。
而在2015年,四川男孩刘大蔚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泉州市中级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
这些都引起舆论的质疑。而相比前述官员们手中那些真家伙,他们这种仿真枪只能算是玩具枪。

天津大妈的悲情
纯粹的法律工具主义者或许坚持认为,法律的归法律。而所谓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仅包括位高权重者的平等,还包括对位卑权轻者的一视同仁。但尽管如此,这则新闻依然让人潸然泪下。
摆射击摊获刑三年半的天津大妈赵春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律师称,赵春华此前一直没有决定上诉,主要“是怕花钱。”
其中一个细节尤其让人心酸:在看守所,咸菜和蔬菜都需要提前预订。赵春华的心里一直有一个担心,她担心,如果不上诉,就会去监狱服刑,那么之前预订的咸菜和蔬菜就要浪费了。
哪怕身陷囹圄,其所念念不忘的,仍是不想给女儿添负担,“小孩赚钱难”,“千万别让小孩受自己拖累”。这大概是一位赤贫母亲最本能的反应吧。
在这里面,甚至没有我们曾经想像的,对于不公平的愤怒,对于现实以及司法的抱怨。
她只剩下认命式的悔过。她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如果早知道肯定不会摆摊。“如果之前有人来给我说一声,哪怕是处罚一下,之后也就肯定不摆这个摊了。”
这也是一个一无所有者,一个不得不身处社会最弱势地位的人,在一旦面对一种强大而粗暴的暴力机器之时,全部的被动与无助。

人民可以失去气球摊,司法却不能失去良知
当悲情并不是让公众关注赵春华案的真正原因。公众之关注,更在于可能的司法滥用带给人民的权利恐惶。
作为一个舆论事实,赵春华案关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口比动能”专业判断,关于河南某法院所公开拍卖的同类玩具枪,人们已多有论及。“气球摊”大妈的悲情,愈反衬出一种司法实践的无情。
在法律可以允许的自由裁量权内,为什么法院偏偏对这样一位最无害也最无助的老人,给予了最无情的判决?难道司法就可以完全不顾及一种最基本的人性?
永远都别忘了,在纯粹的法律工具主义之上,还有司法良知在。这也正是英国学者麦克莱所说的,“善良之心,就是最好的法律。”
而我说的也不仅限于那种“枪口抬高一寸”的同情式良知,而更是一种司法判决的社会正义原则。在这方面,柯克大法官指出:“案件并非由自然理性而是依人为理性和法律判决的。”
在“气球摊”现象已经公然存在于街头那么多年之后,天津方面为什么突然要对他们动手了?但无论如何,人们可以失去“气球摊”,司法却不能失去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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