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高价卖口罩,不许药店1元卖口罩?

知事
文|法律人周筱赟
原标题:只许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高价卖口罩,不许药店1元卖口罩?
来源:法律人周筱赟
文/周筱赟(广强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昨天,我撰文《药店6毛口罩卖1元被罚4万,湖北洪湖市监局纯属乱作为!》批评了湖北省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过度执法,乱作为。洪湖市华康大药房因0.6元进价口罩卖1元,被该局以涉嫌哄抬价格对药店罚款4263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4210元。
我在文中指出,该处罚严重违背了行政法的比例原则,反而造成正规药店不敢卖口罩,更为加剧口罩的供需矛盾,应当立即主动撤销!如不撤销,我建议药店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但到昨天傍晚,我又看到了湖北方面更加神奇的操作!
据《人民日报》报道,在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积极协调下,首批筹集50万只民用口罩,按照进货价1元/只供应零售药店,并要求零售药店张贴告示按2元/只平价向市场供应。第二批货源80万只民用口罩已经到货。

我真是被湖北方面的神奇操作惊呆了!
那家药店0.6元进价口罩卖1元被罚款4万,而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筹集的口罩,进价1元卖2元。这是自打耳光吗?
我好像明白为什么这家药店会被重罚了。
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该药店的依据,正是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鄂市监竞争﹝2020﹞3号),该文件把“大幅提高价格”的标准定为超过进货价的15%。我在前文认为,15%纯属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领导拍脑袋想出来的。
可是,制订该文件的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为什么自己筹集的130万只口罩,是进货价1元卖2元呢?还自称平价?那上述文件还有法律效力吗?
药店的口罩0.6元进价卖1元就是“哄抬价格”,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进价1元卖2元就是“平价”,这是什么逻辑呢?难道是只许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高价卖口罩,不许药店1元卖口罩?
我奉劝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尽快主动撤销上述鄂市监竞争﹝2020﹞3号文。
新闻就怕对照看啊!
周筱赟写于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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