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事 

徐州教育局曾回复:李秀娟提出过高赔偿 拒绝司法解决

知事

关注

文|中国江苏网

来源:中国江苏网政风热线栏目

网友诉求:小孩的眼睛在丰县实验小学被同学打成八级伤残

作者:李女士  2019-05-20

徐州市丰县梁寨镇:我是周楼小学老师。我小孩的眼睛在丰县实验小学被同学打成八级伤残。小孩眼睛一直在北京同仁堂医院治疗。2月底我买了土北京看病的车票。3月1号晚上我们单位领导和教育局领导到我家,他们让我把车票退了,我没有挡着他们面退票,教育局的丁主任就去派出所报警,说我要去上访,他还让桑耳看着我。一个小时左右,来了几个民警,他们以涉嫌寻衅滋事把我拷走了。关了一天一夜,第二天下午,他们让我在拘留书上签字(我没签,只写了我没有寻衅滋事),然后把我送到了徐州拘留所,关了七天。

徐州市教育局回复:

关于李秀娟反映其女儿的眼睛被同学打成八级伤残问题的办理情况报告 省政府纠风办: 省政风热线信件编号:DH9832030019052000008诉求信息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丰县教育局组成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李秀娟,女,1980年9月出生,江苏丰县人,大学文化,2001年8月参加工作,中小学一级教师,现为丰县梁寨镇周楼小学教师。

二、核实情况 1、李秀娟反映女儿梁芸嘉被同学打成八级伤残问题。 经核实,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学时,丰县实验小学四(1)两名学生在放学排队时打闹,无意间用校服拉锁碰到了李秀娟女儿梁芸嘉的左眼,事发后班主任及时进行了处置,未发现明显异常。约一月后,李秀娟发现孩子左眼视力异常,检查后要求学校出面协调医药费。丰县实验小学先后10余次协调,均因李秀娟提出过高赔偿,未果。该校多次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均遭李秀娟拒绝。2018年7月6日、2019年1月29日、2月1日,李秀娟先后三次越级进京上访并被国家信访局登记,县教育局都安排专人做好其思想疏导及劝返工作。2019年3月1日,李秀娟到省信访局反映问题并登记。 2、李秀娟反映其被警方拘留7日问题。 经核实,2019年3月初,李秀娟在明知北京举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期间,经教育训诫,仍筹备前往重大会议举办地上访,后被丰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依法查获。3月2日,东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认定李秀娟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给予其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三、处理意见 下一步,丰县教育局将深入细致做好李秀娟信访事项的政策解释及化解疏导工作,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好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

徐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3日  

本文由知事 转码显示查看原文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