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记者曝光市委书记 最后把自己弄进了深牢大狱

知事
原标题:我做记者,曝光市委书记,最后把自己弄进了深牢大狱
来源: 深闻号
格祺伟 | 撰文


六年前的今天,我被衡阳市公安局一群人反铐双手带走了。为什么说他们是一群人,因为除了见到一人身着警服,出示证件以外,其他人都是便衣,且言行也没有一个像警察。当然,这群不像警察的便衣,也许是工作特性需要吧,他们就是衡阳市公安局扫黑支队的警察。
扫黑支队,是老百姓的称呼,官方机构名称应该是刑侦支队,他们对外还有一个身份:直属分局。
我被反铐双手带走时,他们给我签署的是一份《刑事传唤通知书》。而按照规定,传唤并不是采取强制措施的一种措施。
2013年的8月27日,就是这个日子。衡阳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谢先进在接到上级“校长”的指令下,安排刑侦副支队长郭三平及手下扫黑干将向我“收网”。

在我被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刑事拘留的第二天,《湖南日报》一篇标题耸目的报道就横空出世。很明显,这篇“通稿”新闻就是典型的站台背书。《湖南日报》这位“记者”,我估计可能就是个半路出家的“野和尚”,根本不懂新闻的写作要素!
你在标题中称我“利用网络造谣攫取巨额钱财”?试问,法院都还没审理,你从哪里就能认定我是在造谣,而且是利用网络造谣?法院都还没判刑认定,你说我“攫取巨额钱财”?巨额钱财,究竟是多少钱啊,是你给我的吗?
法院都没认定的罪名,你就迫不及待的给我扣造谣的帽子,谁给你的胆子啊!真当自己是所谓党报记者就能够无视法律吗?
未审先判!你是把自己当记者,还是把自己看成是法官、检察官?记者,你客观事实报道真相就行,你凭什么给别人下罪名,扣帽子?你要是真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就两个出路,要么去做梦,要么就去写小说,但请被侮辱了记者这个职业。
客观、事实,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你就不配记者这两个字!
你说警方从我家里搜出大量名贵烟酒?!判决书的扣押清单里,我怎么连一包烟,一瓶酒都没看到?判决书在网上是公开的,庭审是直播的,你完全可以去了解一下。
再者说了,何为大量!究竟是几包烟,几瓶酒,还是几十条烟,几十瓶酒?!你见过吗,数过吗?见都没见过,数都没数过,张口就来啊!你家大人没告诉你,东西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吗?
何为名贵!你所说的名贵,经过物价部门评估过了吗,多少钱啊,你倒是说说看。当然,你都没见过,这些你怎么说得出来。
你说,我长期打着湖南某媒体衡阳记者站特约记者、某某瞭望周刊焦点中国网衡阳频道主编。你是看到了哪些“证据”,让你有了这么大的底气,敢给我套这么多“马甲”。你是哪个组织部的,怎么有这么大的权利?你就算是再懒,好歹也自己网络搜索查询一下嘛,我与以上的几家某某有一毛钱关系吗!
此前,我作过的新闻,如今在各大媒体的网站仍然存在嘛,哪一篇报道都与以上几家不相关联嘛。现代消费导报,我的确与之有关系,我不否认。当然,尽管你没提,我此前与《湖南日报》的关系,我也不否认。还有其他与我有关的,你提都没提。当然,我敢作敢为,又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也没什么需要遮遮掩掩的。

还是这个“记者”,在2013年10月21日又发了一篇新闻,此时的报道之中,没有了“大量名贵烟酒”,仅有“一批名贵香烟”,大量名贵的酒呢,哪去了?被谁喝了吗?
当然,写这篇文章,我并没有要刻意针对你个人的意思。毕竟,一切都过去了,即便是伤害,也已经是过去了。不能说是释怀,起码没有放在心上了。年龄上看,你比我年长几个春秋,不想说如何如何去教你做人,也不想说教你如何如何去做新闻,我也没这个资格。只想平静的告诉你,做人做事要讲良知,不要黑了良心!
良心,良知,每个都应该要有。福祸旦夕,谁能说得清呢!
当年奉命带队对我收网的两个人,在公安系统从警近三十年的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谢先进与他的得力干将,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郭三平就在2018年,也双双应声落马。郭三平在今年被判刑四年半,而谢先进则至今仍在两规,重疾缠身的他,只怕是不得善终了!
那个亲自授命,要将我置之死地的市委书记李亿龙,如今也早已在2016年就鸡犬尽折,一家数口通通锒铛入狱。获刑十八年的李亿龙,在深牢大狱之中还能否安度晚年,尚且不知。但,家破人亡则已然是天命所定!
说来也是年轻气盛,如果我不是在2013年硬是写些那篇报道,估计也不会有这些后话。

2013年4月28日,在李亿龙到衡阳市任职市委书记还不到二个月,我便报道了“《衡阳日报》在新市委书记上任后5天3换报头”,报道直接揭露李亿龙到任后大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的行为。
一把手应该要管的是民生经济等“大是大非”,而不是只懂得去上演“皇帝的新衣”。报纸吸引人的不应该是报头,还是内容。如果仅靠改报头来满足个人品味喜好,那还不如调整报纸的内容来满足广大群众的期盼。毕竟这不是一份只给一个人看的家庭私报!
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引火烧身,甚至还在对李亿龙的行为进行“旁敲侧击”!

2013年9月9日,《新京报》刊发报道。“打击网络谣言背后法律界定引关注”这篇报道中,曾这样说到:无论如何,官方和民间的一个共识是,对网络上犯罪行为的惩治,不能偏离法治的轨道。提及我时,也仅是这样半句话“被湖南衡阳警方抓捕的格祺伟,也曾是记者。”
然而就我这样一个半句话的新闻人物,却最终引来了《新京报》三分之一版的“洗地”新闻。

2013年10月22日,《新京报》这样一个在媒体界广泛认为有深度、有思想,重在第一手调查的报纸,却刊发了一篇全文都是“警方介绍”、“警方调查”、“警方称”的口水报道。这个署名记者,我不说也罢,这样的新闻,还有脸面署名!?
一个记者,全文都是“警方介绍”、“警方调查”、“警方称”,这样一面倒的内容,试问,你的采访与调查,究竟放在什么地方?!纯粹单向性的采访,客观的内容究竟在哪?你不是自诩有多么注重调查报道吗,你是怎么探寻真相的!?靠听故事吗?喜欢听故事,写《聊斋》当作家就行了,还那么辛苦,搞什么新闻!
也不想与某某某去讨论什么工作业务能力,我也看不上你这样的水平,估计你也看瞧不上我,毕竟你现在混的比我稍好一些,起码还在媒体圈里混着,有份看似体面的工作!世界那么大,而你那么小。不与你恋爱,也不与你交恶,就事论事,就此为止!
2015年2月12日,《潇湘晨报》在头版头条对我开庭的事情进行了报道,并又用了半个版的篇幅对我开庭的内容进行了阐述。


其中有这么两段内容,很是有趣。
法庭上,公诉人问:“你有没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记者证?”格祺伟答:“被抓的时候我没有。”他补充道:“我曾经有过,我2009年参加工作,因为我有新闻采编资格证。”公诉人之后继续追问。格祺伟改口称“是被抓前未取得记者证。”格祺伟说,他发了稿件,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是记者。“我强调我事实上是(记者),这就相当于我儿子都生出来了,你问我有没有男人证。这不是滑稽吗?”

这句话,有毛病吗?!没有记者证,就不是记者吗?!新闻我都报道了,都是国家法定的新闻机构刊发的,难道,这还有假?!

2月11日,格祺伟受审当天,潇湘晨报记者专程采访了经办格祺伟相关案件的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谢先进。对于格祺伟本人,谢先进总结道:是个人才,文笔好,脑子灵活,但吃了贪财的亏。 “这个人在祁东乃至衡阳的影响都很大。”谢先进介绍,不少单位、政府部门的领导见到格祺伟后都客客气气的,格祺伟到衡阳市住酒店、吃喝全有人买单。谢先进说,刚开始被抓时,格祺伟不配合。但之后的几天,没有任何部门或单位前去探望,格祺伟态度变了。
谢局的评价太高了,人才倒也不算,蠢材肯定也不是,文笔好不一定,但起码不做假新闻。领导见我都客客气气,是因为我对他们同样也是礼貌十足。吃喝住宿有人买单,那时都是公务接待,你们衡阳市公安局不一样也和我吃过饭!不是没人探望,我态度变了,而是刑讯逼供,我受不了,顶不住了,不得不配合!又是“背宝剑”、又是“放风筝”,试问一个正常人,谁在扫黑基地的办案点受得了你们的手段啊!再者就是,侦查阶段,谁能够来探望我?!
当然,贪财就未必了,因为我还没有能贪财的级别,起码没有谢局的档次高!!!否则,我就不会现在还是自由身了!谢局,深牢大狱的日子,您慢慢熬吧!那几个把我用铐子把我吊在窗户上的,我现在不是既往不咎,而是总有一天,党纪法规要与你们算总账。天网恢恢,躲得掉吗?


2016年5月2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雁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有期徒刑六年。而事实上,2017年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开庭审理,就作出了一个判决,有期徒刑五年。2019年衡阳市中级人民人员在接收我的申诉材料几个月后,给了驳回申诉的法律文书。最后几个字,是这样写的:希望你息访罢诉,安居乐业。

2018年8月28日,我终于走出了深牢大狱,到了今天正好一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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