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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慰安妇报道遭指责 当事人称记者无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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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强烈抗议新京报记者李一凡违反新闻职业道德伦理恶劣行径的声明

来源:微博账号“湖南-清泉”

2019年3月9日,新京报记者李一凡先生 @Media李(电话:175 ****8612)通过湖南衡阳关爱抗战老兵志愿者唐**先生找到我,听说我在岳阳新发现了日军“慰安妇”受害幸存者老人的线索,强烈要求我带他去看,他给出的理由是希望能够帮助到老人家。这几位新发现的老人,有一位是本人尚不曾承认受害者的身份,还有两位,虽然已确认了受害者身份但表示不对社会公开个人信息。所以我与记者李一凡先生@Media李再三约定:1、不违背老人意愿,不公开老人个人信息;2、不能公开我的个人真实信息。李记者当场一一答应。所以我带他前往其中一位受害老人家中探望。

但是,3月13日 ,新京报官网及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头条号、新浪微博、百度平台以及新京报旗下矩阵“重案组37号”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李一凡记者探望湖南岳阳地区新发现两位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的文章,完全违背了此前的承诺,将三位老人以真实姓名披露,除了将一位未曾承认自己受害身份的老人擅自宣布为受害者之外,还多处捏造受害情节。

例如文中所提到的:

1:日本兵称呼凌X贞“希罗酱(Miss Shero 音译)”。多年过去,“请坐(どうぞ座ってください)”“请进(どうぞお入りください)”等日语词,依然留在凌方贞的记忆里  {老人根本就不会日语,纯属李一凡记者捏造)

2:一道10米的青砖墙,隔开了墙里墙外两个世界。在当地居民的认知里,墙内发生的事是不言自明的、是“公开的秘密”。凌方贞和堂妹在这里捱过了3个月。(老人自己口述实际只被关押一个多月时间)十米是厚度(厚度没有)?还是长度(也没有单面十米长的院墙)? 

3平江县城,曾被征用为日军据点的48间宗祠,如今仅剩下一间。青砖的墙体已经斑驳,打上“侵华日军见证墙”字样(截至目前没有任何记载为平江县48间宗祠曾被征用为日军据点)“侵华日军见证墙”指的是墙上的弹孔,不是指这是慰安所

4: 逼迫我们摘野果给他们吃,让我们上树去摘”。(经过几位老人核实,这个摘野果的事情不存在,纯属李一凡记者捏造事实)

5: 1944年5月,日军来到彭竹英所在的村庄,“当时就站在门口,然后日军把我抱到车上,带走了”。(经彭竹英老人证实不是被日军抱上车的,是被日军走路赶到日军据点的)

6: 那床上的被子,有这么大的血嘞”,彭竹英回忆起来,仍然会浑身颤抖。每次被侮辱时,她都“只好闭上眼睛哭”。(彭竹英老人9岁双目失眠,根本就不看见)这是南京电视台制作的《我 不是“慰安妇”》片子中汤根珍的采访内容

7: 汤根珍今年已经99岁,卧床3年。她所住的东卧,没有阳光照射,冷清阴潮。被抓走那年,她 18岁。(老人目前住处每天都有光线不存在没有阳光照射,也不存在冷清阴潮)

8: “当时日军的慰安所,就设在了塔前街普济医院院内”,湖湘文化与抗日战争研究中心收录资料显示,所有的女孩体检以后都登记造册,除了本名,还要取一个日本名字。(湖湘文化与抗日战争研究中心从没有收录类似资料)这是南京电视台制作的纪录片《我 不是“慰安妇”》当中讲述日籍、韩籍慰安妇的情况。

9: 3月10日,平江县xxx凌X贞家。厅堂的檀木桌上,摆放着一台旧电视机,屏幕上覆上了一层厚土。(老人家中没有檀木桌子,纯属李一凡记者捏造)

10:(文中描述的另外一名疑似受害者 因为各种原因 拒绝外界探访,也从来没有向任何机构控诉自己受害的事实,)

李一凡记者以这样不真实的内容和公开奶奶身份的手法发表文章,哗众取宠,博人眼球,违背新闻报道真实性第一的原则,更给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更让我愤怒的是,这几天来,我与李一凡记者反复交涉,和新京报也反复交涉,虽然新京报在文章中更改了一部分姓名,但老人家的姓名并没有完全更改,捏造的情节也没有删除,不明真相的网络转载不仅没有制止,反而恶劣的影响日益扩大。李一凡记者微信电话不接,手机电话设置拉黑,最后微信也拉黑,导致我无法与他沟通。我通过网络寻找到新京报电话 (010- 6710 6666),但被告知要求我找当事人,如果找不到当事人,让我可以报警,态度很恶劣(附有电话录音)。

2019年3月14日15:05分我向新京报报社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 发送抗议声明 ,随后我致电新京报社:接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收到邮件并转接给相关负责人》截至今日2019年3月18日上午9:56分我再次致电新京报社(010- 6710 6666)工作人员告知我 他们领导让我去报警。

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只有诉诸网络,希望全国的媒体能够看到我与受害者与受害者家属的呼声,不再转载这篇恶劣的新闻报道,同时请广大网民监督新京报,让新京报尽快撤下李一凡记者的这篇文章。

现在我提出以下诉求:1、李一凡记者@Media李必须亲自向我们书面道歉;2、新京报必须马上撤下所有发布的文章(以及网络覆盖转载的文章)。并且向读者道歉。如果李一凡记者和新京报没有道歉和撤销文章的话,我们将进一步采取行动,维护我们的权益。 (向社会各界寻求法律援助13508474426陈先生)@新京报  @今日头条  @上师大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 @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陈列馆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纪录电影二十二 @郭柯35mm @温暖之家志愿者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Media李 

抗议人:陈栋梁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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