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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男子杀一家五口后自杀 抑郁症患者会否伤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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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财新网

原标题:济南男子杀一家五口后自杀 抑郁症患者会否伤害他人? 

专家认为,抑郁很多时候是多种精神疾病的共同表现,单纯抑郁症的“扩大性自杀”多见于患抑郁症的母亲带未成年孩子自杀,当事人杀害全家的情况极为少见

来源:财新网

记者 张子竹 张进

这个周末一起发生在济南的家庭悲剧引人关注。1月18日傍晚,济南市天桥区某居民小区发生一名男子跳楼死亡事件,警方随后在其家中发现两名老人、一名女性及两名儿童的尸体。1月20日,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该案系35岁的柏某才所为,其在六楼家中将父母、妻子及两个儿子杀害并放火焚烧案发现场后,跳楼自杀。

警方还称,根据调查,柏某才生前曾频繁浏览治疗抑郁症的网页,同时在其单位办公桌内发现多种治疗精神类疾病的药物,以及其记录强烈悲观厌世情绪和对家人未来生活担忧的文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抑郁症患者是否可能伤害他人?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中国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确有这种可能。她表示,有的抑郁和焦虑有关,即患者陷入难以摆脱的思维死结,对日常生活造成困扰。当患者痛苦到一定程度,钻了牛角尖,觉得无路可走,就有可能做出极端举动。

李玫瑾进一步解释说, “在这个过程中,患者有可能觉得,我死了身边人会痛苦,就可能想在死之前把依靠他的人带走,以免他们活着痛苦。”

李玫瑾所描述的上述行为,一些精神科文献将其概括为“扩大性自杀”。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司法鉴定与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师向静在其出版的《刑事司法精神医学和刑侦实物》中曾提到,抑郁症患者可能实施预谋犯罪伤害他人,这种行为即为“扩大性自杀”。

资深咨询师王骏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鉴于此案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当事人是否患有抑郁症、是否属于抑郁症“扩大性自杀”尚不能定论,一般来说,抑郁症患者的“扩大性自杀”多见于患抑郁症的母亲带未成年孩子自杀,原因是担心自己死后孩子受苦,而杀害全家的情况极为少见。

王骏说,现实情况也许会更加复杂。抑郁很多时候是多种精神疾病的共同表现,比如精神分裂症、人格障碍(尤其是偏执性人格障碍和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等也会表现出一些抑郁的特征。

“单纯抑郁症的扩大性自杀是不忍心让亲人在这个世界受罪,其本质是爱而不是恨,滥杀则不属于这种情况。”王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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