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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狗者”何兴丽被舆论群殴是社会失范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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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晒爱思PsyEyes

“摔狗者”何兴丽和老公被迫离婚,狗主人旦旦换三四份工作不敢出门,如何看待此事舆论对双方的影响?

“再选一次,会给狗灌白酒,灌醉了藏到衣柜里,这么做可能就万无一失了。”2017年底,成都女孩旦旦丢的柯基狗辗转到了何兴丽手里。两人因为还狗的事情起了冲突,旦旦上门要狗,何兴丽火了,想用绳子把狗放到楼下——绳子断了,狗摔死了。像曾经许多“伤害犬类”的新闻主角一样,何兴丽成了一个没有秘密的人。她的住址电话尽人皆知,门口摆满花圈,和老公被迫离婚。狗主人旦旦辞职后换了三四个工作,她说不敢独自出门,“生活圈乱套了,很糟糕。”她只想回到平静的生活,她透露已经接受了法院的调解安排,“我的心已经耗不下去了。你怎么看待此事舆论对双方的影响?如果知道舆论影响这么大当事人还会选择曝光么?

俗话说,众口烁金,积毁销骨,意思就是人言可畏,舆论能轻而易举地伤害乃至杀害一个人。

“摔狗者”何兴丽领走别人丢失的宠物犬后违背常情常理地恶劣对待前来寻犬的狗主人,一而再再而三地采取侮辱、欺骗、威胁的方式,并在狗主人找上门后拒绝交还,并致狗坠亡。她的行为引发众怒很容易理解。问题是,她的恶劣行为,涉嫌扣留他人财物,涉嫌侮辱、威胁他人,涉嫌故意损害他人财物,本应该依据法律来予以惩戒,以儆效尤,但是在针对此类行为法律缺失(主要是执法缺失)的社会语境下,受害人无奈求助舆论,导致事情失控,酿成更大范围内,也更为恶劣的多起违法犯罪行为。同样地,那些义愤填膺的各地网民的明显违法行为也基本没有得到追究。

从社会心理学和临床心理学的角度,任何求诸舆论的公共事件,一旦法律缺位必然导致局面失控,对双方造成伤害或消极影响。

为什么?道理很简单,人群中总有部分罹患各种精神障碍的患者,例如,罹患各型人格障碍的患者在人群中大概占到10~15%的比例。精神障碍患者的主要症状之一就是非理性,其异常行为不能用常情常理来揣度之。因此,一旦舆论同仇敌忾,那么那些人格障碍患者就很容易脱颖而出,表现得过于积极,或过度反应。

在这起摔狗事件中,一名存在人格缺陷的肇事者何兴丽,被更多存在人格缺陷的极端的吃瓜群众的围攻下,婚姻解体,有家难回也就自然而然,某种意义上算是对她不可理喻的恶劣行为的私刑惩戒。

可是,无奈无助中求助舆论的狗主人旦旦被舆论反噬,本身也就是被非理性舆论波及的必然。别说是狗主人旦旦,前两年因幼女罹患白血病而试图求助舆论的深圳作家罗尔,最终被舆论反噬,偷鸡不成蚀把米。

无论古今中外,凡是蛊惑或操纵人群舆论的事例中,导致局面失控甚至被反噬的先例比比皆是,俯首可拾。相比于传统社会,互联网和网络社交媒体普及的现时代,掀起舆论狂飙,释放群体非理性兽性的门槛和边界条件越发地简约和脆弱,屁大的事情就能激发数以千万甚至亿计的去个性化群众群情激昂。

这也就是为什么现代社会解决各类越轨行为应当求诸法治而不能求诸民意的原因之所在。每个人都应受到法律等理性社会规范的规训,无论是越轨逾矩的罪人,还是自以为正义在握的正义之士,其行为都应受到同等的约束和规训。一旦这种文明和理性的规训失效,别说是越轨逾矩的罪人,哪怕是冠冕堂皇的正义之士,都同样会沦为面目可憎的恶魔。

在社会学里,这样的情形被称为社会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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