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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杀人案:别把官微当作遮羞布

文|中国社会学

别把官微当作遮羞布

正当网友对山东聊城于欢“辱母杀人案”判决出离愤怒、群情激愤之时,济南市公安局于当日晚上在其官方微博“济南公安”发布“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这是正道!”的两个图文并茂的帖子,疑对聊城“辱母案”发酵后的舆论进行点评。

次日晨,该官微又发布“世事多奇葩,毛驴怼大巴”等插图和言论,再次表达鲜明的价值倾向。

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情境发出这样怒怼网友的言论,自然引来一干网民的极大愤慨与持续抨击。迫于舆论压力,相关内容很快被删除。且官方很重视,进行了认真严肃的调查。

随后,有记者联系到济南公安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这两条微博没有任何含义,不代表济南公安的任何观点,且是未经请示的个人行为,值班人员也并非民警。而发布者的初衷应该是希望大家理智的去看待这个事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希望大家把关注的目光回到案子上,虽然杀人者情有可原,但他毕竟已经违反法律,法律考量的主要标准是后果。希望大家继续关注这个案件本身。

该工作人员的回答貌似客观,实则毫无诚意,虚与委蛇,自相矛盾。自称没有任何含义,实际上含义非常丰富,也非常明确,就是把原来的观点“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这是正道!”进一步强调和具体化,全然不顾该案对人类道德操守的肆意践踏和善良本性的无耻挑战因素。

网友用脚趾头都能猜到发帖者的身份:要么是打开水的,要么是扫地阿姨,至多是个借聘人员,肯定不是普通民警级别以上的干部。但作为一个省会城市公安局的官方微信不是出自正式干警之手,“不管你这么说,反正我是不信的”!如果,济南公安发布的消息是个人行为,那么堂堂官微岂不是个人随心所欲的网络直播间?

但这样的套路又太多、太明显了。

刚刚过去的上个月,丽江警方不仅不及时办理一起严重的伤害案,还在其官方微博转发了被打女游客“放荡”的内容,称“原来‘琳哒是我’在丽江背着男朋友用陌陌约炮被打的?真的浪荡?值得同情吗”?目的是利用官方平台,使用未经核实的绯闻恶心受害者,让舆论孤立受害者,企图使剧情反转。

在当事人质疑之后,丽江警方删帖并道歉,称这是近期警方官微出现登录异常现象所致。你真得佩服丽江警方的想象力。因为追究“登录异常”的真相,就好像在浩瀚的太平洋里打捞一根针一样。人们有充分的理由质疑他们的撒谎和不作为,因为已有不作为和造谣的事实在先。

还是在上个月,面对国家旅游局对云南丽江古城景区的限期整改及网友的批评,经认证的丽江古城区委宣传部官微“古宣发布”回应:你最好永远别来!有你不多无你不少!随后,该条微博被截图并引发大量网友关注。

一样的及时调查,一样的高度重视,一样的调查结果。丽江区委宣传部李姓部长说,目前初步调查结果已排除了相关不当言论系宣传部微博管理人员发布的可能。

在新媒体时代,官方微博是个好东西。它以短小快捷的方式,及时发布官方信息,反映政府和部门单位的意图;互动性的增强,又能营造氛围,引导公众舆论情绪,增进官方与基层民众的沟通,维护政府的形象。

但有的权力机关把官微当成失责和护短的遮羞布,一开始是隐瞒真相,或竭力推卸责任,或竭尽否定之能事,或借故搪塞了事。然后是说假话,编故事。最终在事实和舆论面前又不得不承认。自己打脸事小,政府和权力机关失信于民事大。归根结底,是视法律法规为儿戏,滥用公器,模糊权力边界,天天喊为人民服务,而关键时刻,人民及人民的利益早已抛到爪哇国了。

鲁迅先生早就揭示了国人的劣根性。他说: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的满足,即一天一天的堕落,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

明白鲁迅作品之所以大量远离中小学课本的原因了吧。因为说真话的人已成为“稀有动物”了,因为我们不需要“匕首和投枪”了。我们需要的是鲜花、掌声和脂粉。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林彪说,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当八面玲珑的韦小宝成为职场偶像,《潜伏》里的余则成为国民老公,隐瞒和欺骗就可能是成功或励志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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