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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笔信事件,就像房间里的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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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晓说

原标题:绝笔信事件,就像房间里的大象

来源: 晓看君 晓看 

绝笔信女教师事件,随着丰县官方公布的调查,并没有带来所谓的“反转”,反而在更深层次上揭示了基层“截访”工作的诸多违规之处。这些问题,就像房间里的大象,人人视而不见,反而把不正常的事情当成了正常,把非常态当成了常态。

整件事起因于女教师的十岁女儿,遇到两个课间打闹的同学,被他们的衣服拉链挂件甩到左眼,左眼逐渐丧失了视力。这件事,无论是绝笔信女教师,还是丰县官方调查报告,都提到了的。

所以整件事一开始,就是女教师与肇事学生家长和学校之间的民事纠纷。一件本该顺利解决的民事纠纷,又是如何从小到大,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的?

症结在于赔偿的金额,而赔偿的金额又与责任认定相关。据丰县调查,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了超过15次的协调,而李秀娟坚持要求赔偿36万。学校、肇事家长一方认为,第一太高了,第二没有证据表明左眼被打与失明有直接联系,因此谈不拢,建议李秀娟走司法途径,而李秀娟不肯,才开始上访。

李秀娟接受新京报采访时透露了更多细节。肇事方家长最初只愿意赔三千块,经协调之后承诺各赔一万五共计三万。而李秀娟则不接受教育系统官方组织的协调,因此走上了信访之路。

为什么不走司法途径?学校为了撇清责任,已经明确表示不能表明左眼视力丧失和被拉链打到有直接关系。李秀娟清楚地知道,走司法途径,学校是不会出来作证的,官司能不能赢,心里没底。就算是赢了,按照如今的赔偿标准,也不可能有36万元。所以,学校和肇事一方才理直气壮要求走司法途径。

而司法程序更像是一个大坑,耗个几年都有可能无法解决。人民网报道,李秀娟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放弃过司法程序。比如今年3月以后,连续找了4家律师事务所,没有一家敢接她的案子。在这种情况下,“何不走司法途径?”,就与“何不食肉糜?”一样,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了。

这个钱多吗?如今的孩子都宝贝得不得了,含辛茹苦养大到了10岁,突然因为一个意外导致一个眼睛瞎掉。任谁都无法接受,36万元并不算多。和孩子今后要面对的人生来说,甚至有些少。《哪吒·魔童降世》中的李靖,愿意和儿子以命相抵,就表明了这一代父母对孩子的感情。

在丰县的调查报告中,丰县实验小学和教育局,并没有看到有什么需要承担责任。但实际上,丰县实验小学和教育局,对在校生发生意外伤害,有着直接的管理责任。

第一,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把校园建设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两个学生打闹,第三人躺枪,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二,班主任当时只是简单检查了下眼睛,认为没事,并让两个肇事同学向李秀娟女儿道歉。道歉部分的处理是恰当的,但是眼睛有没有事,不应该由班主任作出,而应该由专业的医生来判断。正确的处理方式是,立即送医检查,并上报学校。

果然,根据李秀娟描述,女儿回家以后就一直觉得左眼痛,流眼泪,一个月后去医院,发现有肿块。班主任代表学校,学校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是有过错的。

第三,孩子在学校出现意外,尤其是这种无意伤害,本来是有更好的处理方式,并不需要家长、学校真刀真枪的刚正面。其中就包括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

早在2007年,江苏省就在全省推广了“校方责任险”,为全省学生购买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由省财政统一买单。到2010年,通过统一招标,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全省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在园幼儿统一购买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保险,用于学校处置学生在校期间和由学校统一安排的校外实习实训及其他校外实践教育活动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

但是,无论是丰县的调查报告,还是李秀娟的个人描述,都没有提到保险的事情。难道作为丰县最好学校的实验小学,成了全省统一部署工作的漏网之鱼,没有给自己的学生买保险?这也不应该啊!这个钱是省里统一出的,跟学校和地方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学生出了意外,学校安排好保险程序,就足以解决问题了。真是令人蹊跷。

这就要回到问题的本质了。最初,李秀娟和肇事家长以及学校之间,只不过是民事纠纷。但地方有着各种各样的考核指标,而李秀娟的问题放在个人身上,是个人的问题。但是如果放到基层的治理生态层面,就变成了一个大问题。

也就是说,李秀娟不懂政治,不明白自己的坚持会给当地一系列的官员带来多大的麻烦,她成了丰县官员们KPI考核上的负数。而对于负数,是不计一切代价要解决的。

首先是教育系统的校园发生意外的考核。如果学校承认李秀娟女儿的左眼受伤,跟学校校园里两个学生打闹有直接关系,那么性质就成了发生了令学生致盲的校园意外。丰县实验小学和教育局的考核,就会因此拉低。所以在官方的调查报告里,我们明确看到否认了两者之间有直接联系。有没有联系,不应该由非专业人士说了算,而应该由医学专家说了算。

如果说,校园意外伤害还算小事的话,李秀娟接二连三的上访给当地官方带来极大的困扰。虽然说,信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只要在上访的过程中没有采用暴力胁迫、堵门骚扰之类的非法行为,上访都是合法的。反映民间疾苦,协调各方关系解决问题,这也是信访制度设立的初衷。

但是,基层工作常常是结果导向,而且直接与数字挂钩。比如信访,不问是非、事由,只问信访责任追究和信访一票否决制。这就导致教育局信访办主任丁攀,在经过15次协调之后,面对还要坚持上访的李秀娟,终于失控,向警方寻求支持。丁攀面对镜头嚎啕大哭,我以为是真的。Kpi的压力传导他身上,他承受不起了。

丰县的报告,还提到一个令人惊悚的细节。李秀娟丈夫梁士伟,作为李秀娟所在的梁寨镇周楼小学校长,也被安排了信访稳定工作。一个丈夫,一个父亲,自己女儿在学校发生意外左眼致盲,自己妻子为女儿一事奔走,官方竟然把维稳工作安排给了梁士伟。要求他去做妻子的工作,要求妻子不要上访。这是何等没有人性的安排?!而且,因为他完成不了任务,还因为给女儿鉴定残疾程度,私自动用了公章。两项罪名,导致他丢了校长一职。为了当地的信访工作,地方真的是拼到了没人性的程度。

绝笔信提到的另一个人,东城派出所副所长罗烈。徐州当地媒体多有报道,都是以维护百姓安全的正面形象出现的,狂追几百米抓小偷,帮电信诈骗受害者讨回公道等等。但在李秀娟的笔下,却成殴打侮辱上访人员,这个形象转换确实很大。但遗憾的是,本该全程录像的执法记录仪,在对李秀娟采取强制措施的关键时候,却没电了。

然而,仅仅因为李秀娟要上访,就对其强制传唤直至拘留,却是缺少法律依据的。虽然,越级上访是法律所不支持的,但只要行为本身没有危害社会,就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但李秀娟的上访,危及到基层干部的考核,那就对不起了。

把明显违规的当成常规,把缺乏法律的行为说得义正言辞,这至少反映了基层政治生态的失序。结果导向意味着可以无视价值立场,只要结果符合要求,就可以采取各种手段。最终把一件可以在保险范畴里轻松解决的问题,推动成了震惊全国的大事件。也许,双方都是戏精,都捡有利于自己的话来说,以至于成了罗生门。

但是,很多事都错了,都摆在那里,却被当成了理所当然。这是基层政治生态的一场大课,也是房间令人视而不见的大象。事非经过不知难,上面常说要为基层减负,但基层却始终在结果导向的旧框框里打转,无法为价值导向提供支撑,就算是你我,到了基层,恐怕也难以摆脱这样的困境。

今年号称“基层减负年”,减负,到底有没有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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