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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状元之死”百分百是胡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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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什么说“状元之死”百分百是胡编的

来源:吐槽青年:曹林的时政观察 

摘要:如果故事是真实的,事情沸腾到这种地步,举国皆知,根据社交媒体传播定律,起码会有一两个相关者或知情者站出来对号入座,形成社交关系验证。如果是真的,如果作者要点儿脸,肯定会站出来拿证据捍卫自己的尊严的。如果是事实,状元早逝是大新闻,信息不可能被某一个人垄断。至今肯定故事真实性的人,只有两个人,咪蒙和她的助手,她们俩人垄断着对这个故事的讲述权、阐释权和占有权,其他所有人都消失了。只有一个可能性,是这两个人编的。

对咪蒙造假团伙的扒皮,已经沸腾了一天,“含咪率”的朋友圈鄙视链,见证了人们对咪蒙作为一种现象的深恶痛绝。千万不要乐观,不要高估了舆论的解构解毒作用,小小的惩罚对这种把流量当生意的变现团伙,没有丝毫的威慑力,甚至会成为其证明影响力、蓄积新流量的自媒体资本。必须将其钉死在耻辱柱上,才能将此次事件凝固成一种不会被轻易健忘的记忆。

面对网络诸多质疑,咪蒙方回应说是“为保护当事人而作了细节处理”,其实,这个回应已经证明了“状元之死”百分百是胡编的。2019年十大假新闻之首,非咪蒙团伙的“状元之死”莫属,这个团伙写的每一个字都别信。

其一,如果故事是真实的,事情沸腾到这种地步,举国皆知,沸沸扬扬,根据社交媒体传播定律,起码会有一两个相关者或知情者站出来对号入座,形成社交关系验证。这是常识,当年媒体报道北大才女张培祥的故事后,各方很快站出来形成交叉和多元的视角,当年的老师,现在的同事,大学的同学。社交媒介网络将每个人网入其中,一个故事火爆网络后,如果是真实的,从人的社交心理看,必然会有相关者和知情者“忍不住”现身说法,在朋友圈中凸显自己“跟新闻有关系”“与当事人有关系”的新闻亲近身份,主动跳到新闻热点中,从近亲视角进行讲述,使故事更加丰满,碎片拼凑中形成一个完整的叙述。

社交媒介定律是,一个人如果有社交关系,出事后肯定会反映在社交网络上。按“状元之死”的叙述,当事人有中学同学,有大学同学,有亲戚朋友,有公司同事,这么多社会关系,总有一个会走进新闻中。可是,这事儿闹得这么大,网上吵翻了,现实中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交叉验证!没有知情者发朋友圈,没有相关者对号入座,没有微信群截图讨论,仿佛这人没有一个社交关系。至今肯定故事真实性的人,只有两个人,咪蒙和她的助手,她们俩人垄断着对这个故事的讲述权、阐释权和占有权,其他所有人都消失了。

状元的同学没有朋友圈?作者的同学不上社交媒体?如此沸腾却不在微信群中讨论这事?社交网络如此发达,只要有一个知情者和相关者讨论了,必然会在二次传播中迅速进入传播链条,形成证实或证伪的效果。可其他所有人似乎都人间蒸发了,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性,故事纯粹是这俩人编的,她们才会垄断阐释权。

其二,“状元之死”闹到如今这个地步,被质疑撒谎,被删文封号,被网络群嘲,公信力破产,如果是真的,如果作者要点儿脸,肯定会站出来拿证据捍卫自己的尊严的。一方面,即使保护当事人隐私,可洋洋洒洒写了上万字,不可能没有任何一点儿既保护隐私又能证明事实的证据可以拿出来。另一方面,怕泄露当事人隐私,起码可以向微信平台提供证据证明文章的真实性,向平台申诉,从而免于删文和封号的平台处罚。怎么,是怕微信平台会泄露相关证据?实在不信任微信平台,还可以把相关证据交给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可靠的媒体机构、信得过的朋友或学界权威专家,作第三方证明。

既不公布证据,又不向平台申诉,也没有哪个“第三人”看到相关证据,可能性只有一个,纯粹是编的。

其三,当下新闻如此发达,“状元之死”如果是事实,信息不可能被某一个人垄断,肯定早就成为新闻了。从新闻规律看,一个贫困县出了一个高考状元,肯定是当地的大新闻,成为当地的骄傲和新闻人物。——新闻效应下,从进入名牌大学、大学生活到找到工作,会一直被当地人谈论和媒体关注,任何一点变故,都会成为地方新闻。寒门状元英年早逝,这么大的事,怎么可能不成为当地媒体关注的重大新闻?可除这篇刷屏的“状元之死”外,竟然没有任何一篇相关新闻报道,地方媒体没发现任何相关的新闻线索,一直被咪蒙团伙牢牢垄断,甚至引发如此大的舆论风波后,媒体仍然发掘不到有关这个状元的任何线索。根据新闻学定律,这是不可能的,除非完全是编的。

其四,从专业伦理看,“保护当事人隐私”不足以成为回避证据公开义务的借口。文章提到了,故事写出来已经过状元家人同意。虽然状元早逝让人惋惜,但寒门出状元,如此用力地生活,能给很多人以力量。妹妹上大学缺钱,状元去世前没有挣够供妹妹上学的钱,报道能让他家人受到更多社会关注和政府救助。拒绝做假账,缺钱却不卖坑人的保健品,都是值得传播的正能量。当年水门事件中的深喉,揭露丑闻的调查性报道,保护线人是一种新闻伦理,可这种非负面、非监督性、无伤害的人物写作,在真实性受到严重质疑的情况下,仍把“保护当事人”当成借口,是不正当的。

好一句“文章很重要,但保护当事人更重要”,脸被打肿了,坚持说瞎话,以“保护当事人”的名义说瞎话,编造“状元之死”吃人血,余生良心能安吗?语不带“死”誓不休,“死”是咪蒙团伙爆款策略常用的符号,你自己作死没事,不要逾越事实的防火墙去编“状元之死”的故事骗眼泪骗流量。

对于这种百分百编造的假新闻,这一次不能让咪蒙跑了,不能一删了之,不能一天沸腾后迅速遗忘。传统媒体如果有记者编这样的报道,肯定会身败名裂,被永远驱逐出新闻界,不可能再在媒体圈混了。自媒体写作,即使是非虚构写作,也要按非虚构写作的要求去规范,否则,任由这种自媒体享受传播变现却不承担传播责任,只会毒化传媒生态,咪蒙团伙效应下,以后这种胡编滥造冠以“非虚构写作”的垃圾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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