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事 

外交部巴厘岛警示给力,游客别滥用了海外救援

文|沈彬

文/沈彬

著名旅游度假地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上的阿贡火山在11月21日下午开始喷发。

中国驻登巴萨总领馆第二天就在官网上发布公告,提醒中国游客切勿前往火山周边危险区域,时刻保持警惕并注意自身安全。11月28日,外交部紧急提醒中国公民近期谨慎前往巴厘岛旅行。12月1日,外交部和驻登巴萨总领馆再次发布暂勿前往巴厘岛旅行的安全提醒。目前,已经有1.5万名中国旅客被撤回。

国家外交部作出及时警示后,让人遗憾的是,部分中国游客选择留在当地,网络上也有不少游客在询问是否可以继续前往巴厘岛。

这次中国公民海外遇险,让很多人想到了电影《战狼2 》热血撤侨的剧情,“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当你在海外遭遇危险,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保护海外公民,这是大的原则,也是国家应有的承诺,但是权利不应该被滥用。

中国海外利益越来越丰富,也越来越需要得到国家强有力的保障。对于海外中国人的帮助和救援,也是需要平衡国家力量、当事人意愿,需要分清轻重缓急。政府不应该,也不可能全部大包大揽。

2011年的利比亚大撤侨,2014年在越南反华事件中的撤侨,2015年4月尼泊尔地震后的撤侨行动,这些撤侨行动都是因为当地发生了严重战乱、暴乱,突发性的严重灾害、疫情等,事件具有严重的紧迫性、人身危险性,必然要求动用包括军队在内的国家机器,进行全力营救,所以这些撤侨一般也是无偿的。

但是,这次的巴厘岛撤离工作,是另外一个话题。外交部已经明确,按照商业航班模式和“市场规则”,兼顾社会责任,协助滞留中国游客尽早、安全回国。甚至已经把丑话说在了前头:如中国公民在暂勿前往提醒发布后仍坚持前往,有可能导致当事人面临极高安全风险,并将严重影响其获得协助的实效,且因获得协助而“产生的费用需完全自理”。

在国家外交部多次发布旅游警示之后,还是罔顾危险性前往巴厘岛,那么,产生的救援费用就应该由当事人自行负责。这才能体现权责相一致的原则。

在中国还在进行精准扶贫的国情之下,救援不可能全额补贴去得起巴厘岛旅游的公民,否则,是不公平的分配,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

这就像之前已经发生过很多次的驴友违规登山、探险,出现险情,救人是底线,因为“生命至上”,但是,费用要由被救者承担,不能因为自己的过错就严重浪费国家资源。

不让亲人担心,不给周边的人找麻烦,是现代文明公民应有的素质。国家日益重视对海外中国人的保护,这是巨大的进步,也需要公民的善意回馈。我们应当相信国家的力量和承诺,但也不应当滥用这种权利。不听国家权威部门的旅游警示,执意前往危险的地方,到头来,是对自己的生命严重不负责任,也是在绑架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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